The Beginning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办理材料:
1.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3.本人的身份证件、
4.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20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办理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3333号
联系电话:0536-878377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