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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济宁市任城区新生儿办医保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4 21:23:19
The Beginning

  济宁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缴费的:

  1.不跨年度的,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按普通居民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享受次年医疗保险待遇。

  2.跨年度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参保缴费:

  (1)按出生当年和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分别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2)按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参保缴费的:

  在出生当年参保的,按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按普通居民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生儿出生超过12个月参保的:

  参保缴费按普通居民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

THE END

TAG:次年  当年  保险费  待遇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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