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威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公民本人的法定身份证件。
2、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具有正当事由,申请人需要提供开具该证明的用途的有关佐证材料。
(1)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提供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办理签证的相关材料;确实无法提供的,由个人声明申办该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出国(境)。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列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名称及相关条款,以及参加相关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的考试报名或应聘申请材料;确实无法提供的,由个人声明用途。
(3)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提供正当事由的材料、个人声明。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不接收个人通过微警务(微信端)办理,原则上由单位到现场办理。
4、申请人需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流动人口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申请人申请办理特定时间段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接收网上申请。具体事宜,请联系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咨询。
5、非本人办理,暂不支持网上申请,请携带第1、2项材料及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办理
(1)本人委托办理证明或声明。
(2)委托公证、被委托人的法定身份证件。
(3)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网上办理入口:威海微警务
附件下载:个人声明样式.docx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