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丹东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
一、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应当填报“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 单位开具的申请家庭收入证明;无单位的由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标准填写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中
4.本市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户籍地《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租公有住房的或者房屋被征收补偿的,还需提供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外地来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市连续交纳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9.容缺受理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住建局窗口
六、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