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临时管控区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1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永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7日0时起,在10月26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永川区部分临时管控区域和措施的通告》的基础上,对临时管控区部分区域管控措施实施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
和畅大道、兴龙大道以西,永津路、凤鸣路以北,临江河、玉屏河以东,成渝高速、文昌路以南合围区域。
二、管控措施
(一)管控区域范围内居民原则上不出小区,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进入小区人员需查温验码、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管控区域范围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营服务,因保障就医等特殊情况的社会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通行。从事疫情防控公务车、救护车、保供车等应急车辆凭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出入。
(三)管控区域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原则上居家办公。确因工作需要出入住所和单位的人员凭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出入;重点企业和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人员,凭“白名单”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
(四)管控区域范围内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KTV、网吧、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美容院、棋牌室、各类培训机构、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
(五)管控区域范围内,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商铺,可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下照常运行和生产经营。
(六)广大居民要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按照所在社区的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检测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管控区域内的高、中风险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