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认定方式:
现场办理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社区(行政村)未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向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线上办理
第一步,关注四川e就业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微官网首页,选择【微申报】,下滑列表至就业援助后,点击【就业援助对象人员申请】
第三步,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办理即可
认定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户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