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事项: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建设施工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项目维护:
1.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变更;
2.工程量追加,补交工伤保险费并延期;
3.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的,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可以向办理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4.建筑施工单位变更。
二、办理材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变更:
1.开工晚于施工合同时间变更:开工告知书;
2.施工企业因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天气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项目拖延的: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变更项目结束时间,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3.施工企业变更峻工时间: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二)施工企业因建设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
1.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补交工伤保险费。
(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
1.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费的说明;
2.缴费发票原件;
3.两份《参保证明》原件;(>>>点击查看文件详情)
4.发包单位的确认材料;
5.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确认材料。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网厅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及地点:
机构名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118号
七、咨询电话:12333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