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3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7日16时起,对中山路街道部分区域管控措施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禄川新城丽苑3栋5单元(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523号)、海棠苑(1栋、2栋、3栋、10栋、11栋、新9栋)(永川区卧龙西路50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管控时限暂定7天,实行连续7天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3.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所在村(社区)协调安排,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4.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对禄川新城丽苑(3栋5单元除外)(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523号)、海棠苑(1栋、2栋、3栋、10栋、11栋、新9栋除外)(永川区卧龙西路50号)、盛世棠城1栋(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星光大道199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除指定保供单位外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管控时限暂定7天,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