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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30 20:59:25
The Beginning

  一、普通住院待遇可对应下列比例报销。


  二、生育分娩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州内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干支付:一、二级顺产1800元/次,一级剖宫产2200元/次,二级剖宫产2800元/次。

  (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支付:顺产2300元/次,剖宫产3400元/次。

  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以上费用由参保人和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个人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政策范围内总费用的15%,二级不超过25%,三级不超过40%;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州外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用零星报销,定额标准以上费用由参保人承担,定额标准以下费用据实报销。

  自费项目不在定额标准中计算,由参保人承担。

  生育分娩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与其他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封顶线。

  三、医用耗材报销

  国产耗材和进口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国产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销比例支付。进口耗材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以实际金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的,均按照1000元为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四、22种重大疾病

  继续执行国家和省原有政策规定的22种重大疾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

  五、6种严重精神障碍疾病

  住院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项目结算,报销比例为90%。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定额  基本医疗保险  标准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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