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考试。
一、受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三、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1、用户登录并注册网上车管所;
2、选择类别。按申请类别进入“驾驶证业务预约”,按申请人实际情况选择类型;
3、上传资料;
4、审核通过后开始学习
(二)线下办理:
交警支队办公大院综合楼二楼预约长途室
办理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铜鼓岭交警支队办公大院预约长途室
办公电话:0668-2800159或0668-2800170或0668-2800166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6路,9路,10路
2、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身份证明和接受教育凭证-核发预约考试凭证-按规定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审核考试资料、清除记分分值-打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存档.
(三)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