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支付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分别为:
1、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从办理之日次月起,为其变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既往已享受待遇合并计算支付限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