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市和城镇户口迁入常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城区人口不足50万的地级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下列“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之一: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2)租赁公有房屋的,提供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必须)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 (非必须)
三、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五、办事网点
1.常德市公安局
办公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 7958153
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2.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 07367958389
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3.龙泽派出所
办公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安全法规部院内
联系电话: 0736-7299383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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