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安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政策一览
实施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起实行
一、参保范围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对未建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费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所在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
注意: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三、待遇享受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享受职工医保保障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且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保费的,缴费当月起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重新缴费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转移接续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并累计计算。
2.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基本医保费达到规定年限的,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按规定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