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两个质数的和是13这两个质数分别是11和2。
2、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
3、性质: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如果 为合数,因为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分解为几个素数的积;而N和N+1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该合数分解得到的素因数肯定不在假设的素数集合中。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