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点: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家庭农场的兴办者是农民与家庭,其主要鲜明特征是劳动力为家庭成员,基本核算单位为家庭,以农为主业,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以集约生产为手段,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一定的农业技能、管理水平、资本投入能力,可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家庭农场的种植、养殖经营要达到一定规模。2、意义: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特点
1、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1)农民、家庭是家庭农场的兴办者,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家庭农场的鲜明特征是主要劳动力为家庭成员,基本核算单位为家庭。
(2)在生产作业、要素投入、产品销售、收益分配、成本核算等环节,家庭农场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继承和体现家庭经营产权清晰、决策迅速、劳动监督成本较低、目标一致等优势。
(3)家庭成员的劳动力可以是户籍意义上的核心家庭成员,也可以是具有血缘、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
(4)家庭农场不排斥雇工,但主要为农忙时临时性雇工,且雇工人数通常不超过家庭务农劳动力的人数。
2、以农为主业
(1)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这是他们和自给自足、小而全的农户以及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户的区别。
(2)家庭农场具有较高的专业化生产程度与农产品商品率,主要生产模式为种植业、养殖业,或实行一业为主、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获得市场认可、满足市场需求是它们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3)农闲时家庭成员会外出打工,他们是新时期职业农民的主要构成部分,其劳动地点通常以农场为主,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生产经营。
3、以集约生产为手段
(1)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一定的农业技能、管理水平及资本投入能力,同时还可以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经营活动期间产生的财务收支具有较完整的记录。
(2)集约化生产和经营水平的提高使家庭农场可以或得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
家庭农场的种植、养殖经营要达到一定规模(但不是越大越好),这是它和传统小农户的重要区别标志。
二、意义
1、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需要循序渐进。
2、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与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3、农业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用地、金融、保险、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