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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2-02 06:09:30
The Beginning

1、在无权处分人与受让人之间,因为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支付合理价金,双方的转让行为有效;

2、在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所有权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财产,受让人在原所有权人向其请求返还时享有抗辩权;

3、在原所有权任与无权处分人之间,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侵犯了原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THE END

TAG:善意  后果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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