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会计证没有继续教育不会作废。继续教育是实现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取得会计证没有进行继续教育会影响之后的职称晋升,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证持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未及时完成的,可以通过后续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来弥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如果是之前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现在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定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