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经济法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思想家摩莱里提出的。
在这一大批思想家中,摩莱里(Morelly)的名字无疑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第一次提出了用经济法律规范来调整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是经济法学的首倡者。摩莱里一生著作较多,其中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详细阐明了自己的政治、伦理、法律和社会观点。他的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该书中,在这里他首次提出了经济法的一词,在法律的分类中,把经济法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摩莱里(Morelly),十八世纪法国杰出的思想家。大约生活在1700~1780年间。是十八世纪法国学术史上最神秘的人物之一,一生写了许多著作,但都用不同的笔名发表,“摩莱里”是他笔名,真实名字不详。最有影响的著作是《巴齐里阿达》和《自然法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