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解答:结婚后女方买房,女方还贷,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做才会是女方个人财产呢?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说。
1、如果结婚后,用您自己婚前财产付首付买房,用婚前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这里要提示一下,这里所谓的婚前财产,并不是婚前就存在可以满足了是婚前财产的条件,还不能和婚后财产混同。
比如,如果婚后收入也进入这张卡,那么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您所认为的婚前财产,可能已经不是您的婚前财产了。和婚后财产混同后,婚后用这部分钱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还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后,如果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约定双方实行财产分别制,各自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后您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产,也是您个人财产。
3、如果双方没有实行分别制,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也没有分开存放。女方想买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和男方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该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无论是首付还是婚内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这样女方也是可以在婚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