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酌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是不存在6种情形的,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按照酌定不起诉处理。
《刑事诉讼法》
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哪些可以适用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有一些违法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同时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按照犯罪来处理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酌定对此进行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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