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后补得借条怎么写
1、借条
(1)甲方___(身份证号: _ _ _ _ _)今借乙方___(身份证号: _ _ _ _ _ _ _)人民币 _ _ _ _ _元。(大写)
(2)借款期限为: _ _ _ _年,从 _ _ _ _年 _ _月 _ _日到 _ _ _ _年 _ _月 _ _日。
(3)借款利息
(4)借款人签名
(5)日期
2、注意:要写明什么时间借的,落款处写现在的时间。如果写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注意是该借条属于补写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补写的借条怎么有效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如果在借钱以后借条丢失,或者是在借钱的时候没有书写借条,那么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补写张借条,而补写的借条当中需要写明借款的信息,最后再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一般来说补写的借条只要双方认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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