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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顺序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20 00:13:28
The Beginning

一、顺序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只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后履行的一为当事人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可降低成本。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若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不可能被履行了,则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已失去意义。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1、当事人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首先,合同的类型须是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发生的前提条件。其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为按约定履行债务。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须以他方当事人为对待给付为要件。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一方拒绝履行可以迫使他方履行合同,但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能够履行为基石的。如果一方已经履行,而另一方因过错不能履行其所负的债务,则只能适用债不履行的规定请求救济。

“顺序履行抗辩权”这一名称并非唯一,使用的人也比较少。另有使用“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等词语的。仔细说来,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比如“先履行抗辩权”强调先履行一方应先履行其债务:“后履行抗辩权”则强调抗辩权人本身履行的后在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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