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还钱后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
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对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连带担保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1、连带担保责任由担保人与主债权人约定而成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而成。
2、由连带担保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先替债务人归还债务,过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垫付归还的钱,如果债务人不承认,担保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追回自己垫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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