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北京故意杀人律师是否可以会见嫌疑人?
故意杀人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会见嫌疑人时不会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故意杀人案件中辩护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1、为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
2、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5、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北京涉嫌故意杀人罪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在北京委托律师的费用不是固定的,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对于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委托辩护律师做罪轻或无罪辩护时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但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办案部门会给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不管案件进展到了哪一程度,律师都有权和犯罪嫌疑人通信或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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