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是犯罪预备能成立未遂吗
不成立。
根据规定,犯罪预备不成立未遂。因为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此时犯罪还未开始实施。而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两者是犯罪的不同阶段,因此犯罪预备不能成立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例如,持刀杀人、当行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很难说已着手实行杀人,投毒杀人,就不需要亲眼看见被害人,只要开始将毒药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时,就是着手实行杀人。
2、犯罪未得逞
犯罪没有得逞。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所谓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在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这三类存在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界限的犯罪中,犯罪没有得逞的具体判断标准有其不同的要求,在结果犯中,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形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行为犯中,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
3、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中止的基本标志。所谓意图以外的原因,从性质上讲,是指违背犯罪分子主观愿望和意图的主客观原因。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停止犯罪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未遂。
犯罪有既遂和未遂两种形态,既遂就是犯罪的过程全部都实施完毕,而未遂就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因素,从而导致了犯罪没有得逞,而犯罪预备指的是还没有开始实施犯罪,因此犯罪预备是不能够成立犯罪未遂的,犯罪未遂必须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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