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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用卡诈骗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定罪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06 20:20:27
The Beginning

一、涉嫌信用卡诈骗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定罪

主犯在逃的,从犯要按照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主犯、从犯分别量刑。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来骗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了国家对正常的信用卡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信用卡诈骗去哪里报案

信用卡诈骗可以到案发地的公安机构报案。公安机构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构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构。

盗刷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犯此罪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对信用卡诈骗罪的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之后要去当地的公安机构报案,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更大的经济损失。盗刷信用卡属于违法行为,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这两种罪名属于刑事犯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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