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诽谤罪标准是什么?
侮辱诽谤罪标准是通过暴力或者其他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
1、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诉才处理”,并不是说不告诉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不告诉对这种犯罪就不提起诉讼。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况。
2、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二、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是什么?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上文已经做出了详尽的描述,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侮辱诽谤罪,如果侮辱诽谤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严重情节,就不能由刑法进行调整,但是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由民法来进行调整,可以对加害者主张民事赔偿。
侮辱诽谤他人都是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一种具体的方式,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我们国家《刑法》对此也作出明确的规定是属于侵犯相关的受害者,完全是可以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然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