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户口不在一起并不会对彼此有着很大的影响,对夫妻生活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他只是登记这个家庭到底有多少人证明这个人口有多少而已,以及结婚和未婚,并不会给彼此的生活带来这个麻烦,或者说造成影响。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夫妻两的户口可以不放在一起,两夫妻结婚后,户口可以不迁的,现在没有强制将夫妻户口放在一起的规定。
户口迁移,一般要双方村里同意的,迁出地同意,然后打个迁出证明,迁入地同意,然后打个迁入证明,然后可以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夫妻的房产与户口登记无关,房屋的归属主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房。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个人财产。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另一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另一方仍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2、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之间有财产的分割是要看这份财产是不是婚后所得的,如果是那么双方就可以进行协商来用公平的态度分割这份财产,财产的分割是要看双方是否是合法的夫妻,只要结婚证就可以,而对于户口本只是证明这个人是否是合法的公民,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冲突的,所以在商量分财产的时候不能以此为由来阻扰对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