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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著作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29 0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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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1、著作权损失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2、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二、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1、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实际上是以侵权违法所得来代替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

3、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中包括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和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4、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法定赔偿的适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法院主动选择,主要是法院在对案情综合判断后依据职权判断作出。法定赔偿也被称为酌定赔偿,是因为赔偿的根据是将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多种元素综合起来判定,是法官根据事实和证据结合自己的自由心证而得出的数额,有较大的主观性。除此之外,一些法院还将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和后果等纳入考量因素。

著作权侵权行为,若是已经满足了著作权的侵权要件,著作权人可以在计算自己受到的实际损失之后,向违法侵权者提出赔偿请求。至于实际损失并不能合理被确定的情形也可以按照侵权者因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获利数额,确定赔偿缴金的数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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