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用老公生育保险报多少
未就业配偶只可享受本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孕次3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
(二)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属于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
(三)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四)生育保险基金对未就业配偶发生的门诊和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限额,参照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执行。
提醒:若是孕妇自己有生育保险,且符合报销条件,报销标准可达80%。
广州用老公生育保险需满足什么条件
全职孕妈享受生育医疗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
1. 丈夫在广州市有就业单位,并且按照法定要求购买社保满1年;
2. 本人要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
3. 本人没有买广州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有些孕妈妈本身没有工作或没有购买生育保险,是可以用老公的生育保险报销的,但报销时需提供一定的资料。下面一起来看看广州用老公生育保险要什么资料吧。
广州用老公生育保险要什么资料
1.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州市失业登记证明资料;
3、《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
4、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资料,如结婚证;
5、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明资料;
6、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7、男职工所需资料,例如社保卡、身份证等;
8、《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异地分娩者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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