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对于妈妈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一样。但是现在胎停育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尤其是一二线从城市,门诊几乎高达三分之一的发生率。
胎停育是指妊娠早期胚胎因某种原因所致发育停止,多发生于妊娠7-8周的时候,这个时候胚胎处于敏感期,稍不注意就会引发胎停,是流产的一种特殊情况。
B超检查表现为妊娠囊内胎芽或胎儿形态不整,无胎心搏动,或表现为妊娠囊枯萎即可诊断“胎停育”。
胎停育的发生与哪些因素有关系?
目前临床上尚无明确文献表明胎停育的具体原因,但研究表明,染色体因素、内分泌因素、免疫因素、子宫因素、环境因素、年龄及药物等因素与胎停育都有一定关系。
1.染色体因素
染色体异常是最常见的影响因素,也是临床上关于胎停育原因,医生给出最多的答案。最常见的是21三体、13三体、18三体、单倍体、四倍体,这些都可能造成胎停、死产、畸形儿。
>>> 对策: 做孕前检查。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备孕夫妻两人都需要做孕前检查,尤其是有家族内有遗传病史的夫妻更需要重视孕前检查;另外怀孕后准妈妈还要做好产前检查,对于染色体异常的患者可以尝试“试管婴儿”。
2.内分泌因素
孕早期胚胎的的发育主要依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孕激素(P)和雌激素(E2)。
HCG是胎儿分泌的,如果胚胎自身分泌的HCG供不应求,就会导致胚胎停育和流产。如果黄体功能不全孕酮低就要通过药物方式来补充,以维持胎儿生长的需要。一般来讲,E2保持在200以上才会有胎心。
另外,还有研究表明,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或甲减)也会导致胚胎停育、早产、妊娠合并高血压、胎儿死亡的风险。
>>>对策: 孕前检查查出甲状腺功能减退要提前治疗,达到最佳状态再备孕。确认怀孕后孕酮低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保胎,或是打黄体酮针或是口服药物补充,亦或是多吃豆制品等,如果出现褐色分泌物之类,需要卧床休息一定要卧床休息。
3.免疫因素
临床调查数据表明,我们自身携带某种抗体也有可能影响胎停育,如抗精子抗体会抵制精卵结合、抗子宫内膜抗体会抵制胚胎发育、抗卵巢抗体会影响卵子的质量、抗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抗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等,还有血糖、胰岛素的异常也会是造成胎停育的诱因。
>>>对策: 做好孕前咨询和孕前检查,制定优生优育计划。
4.妇科疾病因素
妇科方面的原因是造成胎停育的一个常见原因,子宫内膜过薄或过厚、先天性子宫异常(单角子宫、双角子宫、幼稚子宫)、子宫粘连、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以及妇科炎症(TORCH病毒感染)等,这些因素轻则引起胚胎畸形重则会导致胚胎死亡。
>>>对策: 做好避孕措施、避免流产损伤子宫;平时注意卫生和保健,减少妇科炎症的发生;同时做好孕前检查和孕前咨询,科学备孕。
5.环境因素
《早期自然流产孕妇生活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一文中,有调查分析显示:平均每周看电视在10h以上,使用电脑在45h以上,经常使用复印机、微波炉和手机,生活环境附近有高压线等电磁辐射装置,有排放污染气体的工厂,有持续10个月以上的噪音,孕期或孕前半年家庭或工作场所采用挥异味材料进行过装修,有胚胎停育史和孕期情绪紧张比例明显增高。
兰州大学的齐伟博士也有研究发现,PM2.5中的碳纳米颗粒对初次怀孕孕体具有很明显的损伤作用,造成流产率高达70%。
另外,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因素外,现在很多人喜欢养宠物,研究发现养宠物患弓形虫引起的胎停育比例也显著增加。
>>>对策: 怀孕前最好先做好备孕工作,少使用微波炉、电脑、手机等,减少电磁辐射;装修房子尽量选择环保材料,入住前先通风三个月到半年,同时室内多放一些绿植;放松心情,避免压力过大和熬夜加班,作息规律;雾霾天减少出行或者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6.药物和年龄因素
服用了影响胚胎发育的药物也导致胎停育。
最新资料显示,孕妈咪年龄大于35岁,发生胎停育的几率就越大。再加上生活节奏快,压力大,作息不规律等因素的影响,都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出现如黄体功能不足等不利于早期胚胎着床和发育的问题。
>>>对策: 备孕时,切记擅自用药,一切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另外,还需要做好产前检查。高龄初产妇应缩短检查间隔时间,并要特别注意血压和尿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妊娠期高血压。整个孕期比一般孕妈咪更为谨慎,从衣食住行等方面加强保健。
正确认识胎停育,50%是优胜劣汰
一旦诊断胎停育的准妈妈尽早地进行药流或者人工流产,同时调理好身体加强营养,小月子期间多休息,少活动,调节好自己的状态。建议6~12个月以后再次备孕,期间最好重点监测黄体功能、体温、女性激素水平,怀孕前最好做个全面检查。
胎停育一次的可能是优胜劣汰,有条件可以去查个胚胎染色体以排除胚胎问题,也可以不做检查;胎停育两次的建议夫妻双方去医院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参考资料:
胎停育孕妇生活环境中的危险因素_汤冠莉 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1-11-25
早期自然流产孕妇生活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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