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图书馆读者证怎么办理?
辽宁省图书馆读者证办证指南:
一、办证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等),可申请办理读者证。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申请办理少儿读者证。
二、办理地点:
一楼总服务台、自助办证机
三、办证时间:
8:30---17:00(周三8:30——12:00)
四、读者证类型及押金标准:
自助办证机24小时办理读者证。
类型 | 权 限 | 押金 | 备注 |
普通读者证 | 中文文献外借:可借中文文献6册 | 50元 | 借期30天, 可续借1次。 每种读者证均可免费开通电子文献检索功能。 |
少儿读者证 | 少儿图书外借:可借少儿图书6册 | 50元 | |
一卡通证 | 综合普通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权限,可外借中文文献6册、少儿图书6册 | 100元 |
五、读者证管理:
1.读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只能办理一个读者证,不能重复办理。
2.读者证限本人使用,若发现盗用、冒用他人读者证,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3.退证:在归还所有文献,结清所有费用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读者证丢失或读者证过期一年以上的读者办理退证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
4.挂失:读者证丢失,请立即挂失,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5.补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总服务台申请补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办理补证。补证收取工本费5元。
6.验证:读者证有效期为两年,到期读者可携带读者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验证。
7.变更读者证类型:需本人携带读者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需填表)补交或退回押金差额后进行办理。
8.读者证密码: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有效身份证件中八位生日数字。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
六、其它
1.外籍读者办证请遵照辽宁省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2.集体借书证按照《辽宁省图书馆书刊流通站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3.馆际互借按照《辽宁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馆际互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