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有序复工,香洲区实行分类推动复工复产。
一、鼓励尽快复工的企业
对于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备案后支持其尽快恢复生产。
二、其他企业
需在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并履行复工备案手续。对于人员密集、生产办公场地狭小的非疫情防控必需、非市民生活必需企业,鼓励其延迟复工,对于主动延迟复工的,将另行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