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对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新冠肺炎发病风险,减少因感染导致重症和死亡数量,有效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论证,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使用的新冠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根据工作部署,鹤山市15-17岁人群接种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种对象:我市15-17岁(接种时年满15周岁以上)无禁忌症的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适龄人群。
二、接种时间:7月26日、27日两天全市所有接种点开放专场安排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适龄的外籍和港澳台侨、跨境的学生将在稍后安排接种。
三、接种方式:在校适龄学生采取由市教育局统筹按学生意愿组织至相应接种点接种,非在校适龄人群由所在镇(街)组织至就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接种条件但暑假不在鹤山的学生,请在返回鹤山后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学校将在秋季开学期间查验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2、家长(监护人)需认真阅读并签订《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二版)》,按照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带领孩子到指定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3、接种时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最好也带上预防接种证。
4、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间隔至少14天。
5、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在放松的状态下接种疫苗。
6、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
7、完成接种后,请将接种记录及时告知学校造册统计,并配合学校老师做好电话随访。让我们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胜利成果,共同守护健康校园。感谢广大家长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衷心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