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近日,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茂名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当中,包含了总分、等级、录取、加分等方面变化。
变化一 13个科目作为开考科目
在此次改革前,我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由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部分组成。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我市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作为开考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英语中的听力部分,变为听说。
变化二 各科总分及所占比例调整
往年,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按60%计入总分)、历史(按50%计入总分)、地理(按30%计入总分)、生物(按30%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按满分60分计入总分),满分为790分。
改革后,各科分值主要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历史90分,道德与法治80分,体育与健康70分,总分共800分。
变化三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也要考
在体育与健康考试中,往年的考试项目包括(男)1000米、(女)800米跑,以及原地投掷实心球。
改革后,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为必考项目,加选择体能及运动技能各一项进行现场考试,同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纳入考核范围,具体方案由市另行制定。
变化四 综合素质评价与录取等级挂钩
此前,物理实践操作、化学实践操作、生物实践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作为考查科目,不与录取挂钩。
今后,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践操作以10%计入总分。生物、地理等2科以录取等级资格线方式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并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予以反映和体现,作为初中升学依据。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变化五 录取照顾加分范围扩大且分值提高
在录取照顾加分方面,比往年范围更广,分值有所增加。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对以下考生给予加分录取:
①烈士子女加30分;
②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加30分;
③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屿”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加20分;
④因公牺牲、受到表彰奖励(指个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子女加20分;
⑤因公牺牲、公安英模(指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⑥因公牺牲、英雄模范(指个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
变化六 随迁子女享受户籍考生同待遇条件放宽
曾经,“父母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是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必备条件之一。
改革后,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父母一方持有我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截止中考当年8月31日前)、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与具有茂名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其中,符合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三项条件的,可报考学籍所在地省示范性高中(含茂名市一中)及其它普通高中;不完全符合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三项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报考学籍所在地省示范性高中外的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