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粤卫办疾控函〔2020〕4号)的要求,除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以及狂犬病暴露后的狂犬疫苗接种服务外,其余疫苗的接种服务自2020年2月5日起全部暂停,直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
暂停预防接种服务期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婴儿的乙肝疫苗接种,早产儿、低体重儿卡介苗补种等特殊接种需求,可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预约接种。
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预防接种服务恢复后,因疫情耽误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受种者,应主动、及时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安排补种。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咨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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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