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8日10时,茂南区“03.23”疫情所涉封控区已完成五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管控区已完成四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防范区已完成三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以外其他重点区域的核酸检测结果亦全部为阴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就有序恢复茂南区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三区”以外区域餐饮服务场所堂食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三区”以外区域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可以开放堂食服务。
二、餐饮经营单位需具有防护物资储备能力,在开工和复工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计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要。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四、用餐人员凭注册粤康码自动生成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进入餐饮场所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 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当地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所有进入餐厅消费的顾客在用餐前需佩戴口罩。
五、严格管控堂食规模。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区餐桌不得超过标准餐位数的50%;小餐饮门店同时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50%。
六、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三区”以外区域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遵守本通告规定。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如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拨打12345热线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茂名市茂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