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1月15
请有深圳市(2021年12月18日以来)、中山市特别是坦洲镇(2021年12月30日以来)、上海市静安区、普陀区和宝山区(2022年1月4日以来)、浦东新区(2021年12月20日以来)、杨浦区(2021年12月29日以来)、奉贤区(2021年12月30日以来)、浙江省杭州市(1月9日以来)旅居史、近期珠海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特别是发现自己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汕人员尽快主动向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配合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近期曾到往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进入汕尾防疫政策:1、对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对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地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县)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检测(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前3天落实“三天两检”,期间居家不外出,人员不来访。
4、对近14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开展核酸检测),建议抵汕前48小时做一核酸检测。其中“四个一”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加做一次核酸检测)。
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汕人员,抵汕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建议抵汕前48小时做一次核酸检测。
6、对近14天出现本土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县),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7、密切关注国内各地区疫情信息,如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或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抵汕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 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8、近14天有未发生本土疫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不含香港澳门接壤的)旅居史的,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检测(地1、3天开展核酸检测)
※市防控部门将根据最新的疫情动态和风险研判,实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必要时会对部分涉疫地区来(返)汕人员采取提级管控措施。
※当调整管控级别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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