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荔浦市2022年生猪生产惠民政策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自治区统筹部分)的通知》(桂整合[2021]3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荔浦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荔政批字[2022]21号)文件。
二、申报对象
2022年荔浦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及生猪加工流通企业。
三、申报条件
2022年度常年存栏300头以上,年出栏500头以上荔浦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须通过畜禽生态养殖认证);(二)选址符合《畜牧法》相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不能造成污染影响;(三)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