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教育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94.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9.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5.5亿元。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筹措资金8.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5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奖补支持多元普惠性幼儿园4000所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筹措资金11.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6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为29个国家试点县和13个自治区试点县约114万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3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40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购置图书和仪器设备项目完成率均达到80%。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六)学生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36.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55亿元。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1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6亿元。对约200万名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年每生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1.1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约11万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7.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4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筹措资金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7亿元。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约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