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类型:
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优待证式样:
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
优待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发,首批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持优待证可享优待
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
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
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优待证申领程序: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