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广西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请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及陪护、探视人员佩戴口罩,防止交叉感染,并积极配合院内各监测点的体温检查等筛查工作及相关信息登记。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到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分诊,按照医务人员的安排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或体温≥37.3℃;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近期接触过多名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三、 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新生儿科患者一律谢绝探视,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探视者,必须报请科室主任批准方可探视, 一次只能一名家属进行探视,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全程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隔离衣,配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
四、每位患者最多只允许一位家属陪护,<3岁的幼儿或病情较重,科主任评估确定后,可增加一位陪人。
五、所有的陪人,只允许陪一位患者,禁止一个陪人陪护多位患者,所有陪人应按要求佩戴好口罩,不串门,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六、请广大患者家属尽量不要在疫情期间探视患者。
桂林市人民医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