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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暖企八条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22:56:32
The Beginning

  1.对正在挂牌出让的地块

  延长挂牌公告和报名时间。

  2.对疫情期间成交的土地

  可延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最迟可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最迟可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

  3.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按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1月25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延期缴纳出让金。延期缴纳时间在合同约定缴纳时限后30天之内的,免于缴纳应缴出让金相应的违约金;30天(含)以上至60天之内的,违约金按应缴出让金的相应违约金的50%收取。

  4.对已交付的宗地

  确因疫情无法及时开竣工的,疫情影响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5.先行办理手续

  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物资项目,可视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先行办理相关手续。

  6.推行规划审批告知承诺制

  实行“网上办理、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方案联合审批速度。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后,予以先行办理。

  7.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

  开通“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容缺优先快速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8.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对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需缴纳的不动产登记费予以免收。

THE END

TAG:疫情  不动产  违约金  合同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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