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复工时间
全区各类建筑工地和售楼处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
2、严格执行复工程序
基本条件:
①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专人专岗,明确岗位职责;
②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口罩、消毒液、红外式体温枪等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③对苏州大市外返吴人员登记造册,排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并上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区镇(街道);
④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场所,满足隔离条件;
⑤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售楼处实行预约式管理;
⑥施工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已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⑧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复工复业要求。
建筑工地和售楼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提交申请材料(其中疫情防控情况需经属地初审),报区住建局审核备案和现场检查方可复工复业。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杜绝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行为;确保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100%全覆盖;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高处坠落防护措施、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严格加强人员管控
所有苏州大市外员工2月20日前不得返回吴江;计划返回人员14日内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启程返回吴江;从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及途经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返程人员,在工程所在区镇(街道)进行登记备案,并严格落实隔离观察14天要求。
5、严格复工前期准备
一是企业落实宣传教育
二是提前准备防疫物资
三是制定安全防疫方案
四是加强停工项目管控
6、严格强化防疫措施
“五个一律”:
一律全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控制人员随意出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一律实名制登记
安排专人对进入建筑工地和售楼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一律测体温进出
所有进入建筑工地和售楼处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度的,严禁进入。
一律戴口罩作业
建筑工地和售楼处各工作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的岗位,尽量佩戴口罩;在人与人频繁接触岗位、人员集中的岗位、封闭空间岗位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
一律分流制管控
针对正常从业人员、材料供应商、其他流动人员等,制定针对性人流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7、严格卫生消毒制度
要加强建筑工地和售楼处卫生防疫管控,建筑工地宿舍、食堂、办公室、施工升降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每日消毒保洁、通风换气等措施。要切实改善职工宿舍居住条件,严禁使用大通铺。
8、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全面排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行程动态,提前统计汇总返程人员,明确专人实时报送人员返程信息,每日定期向区住建局报送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疫情地区返吴人员和苏州大市外非重点疫情地区返吴人员信息。
9、严格违法行为查处
对于瞒报漏报返程人员信息的,以及未经审核备案和复工检查擅自复工复业的,或因管控不力导致建筑工地和售楼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企业及工程项目,严格实施停工停业整改,列入重点监管项目清单,加强市场信用联动惩戒。
若有企业需要提前复工,须提前申请,申请方法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