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服务范围
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商贸、农产品等保供企业运输生产生活物资、从无锡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锡、需留锡住宿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
从上海等风险地区来(返)锡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暂不纳入本通知集中服务范围。
二、货运车辆通行及司乘人员集中服务流程
企业需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企业物流车辆防疫自主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见附件3)。货运车辆从新吴区卡口入锡后,司乘人员按照卡口要求出示“两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检测体温,开展核酸检测,由卡口工作人员粘贴“入锡卡口封条”(见附件1)。
货运车辆通过卡口后,应直接到企业装卸货。企业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查验“两码一报告”、“入锡卡口封条”是否完整。司乘人员全程不得下车,装卸货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与司乘人员有直接接触。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司乘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下车,确保封条完整。如封条损坏,货运车辆不得入企,并拍照取证报警处理。
货运车辆完成装卸货后。如即卸即返,由企业粘贴“企业封条(粉色)”(见附件1),从原入锡卡口立即离锡、不得停留。为多家企业提供货运服务的车辆,所有企业查验“卡口封条”是否完整,由最后一家企业负责粘贴“企业封条(粉色)”;如需留宿,不加贴“企业封条(粉色)”,保持“入锡卡口封条”完整,直接驶往“货车营地”(首批货车营地地址(见附件2)。建议企业在货运车辆离开前对封条拍照留档。
货车营地现场工作人员要在入口处测温,查验“两码一报告”、封条是否完整,核对企业、司乘人员信息无误后予以接收。如“入锡卡口封条”损坏,不得进入货车营地,并拍照取证报警处理。
司乘人员在货车营地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接到通知前往转运专车前不允许下车。工作人员在转运专车到达后,逐个确认“入锡卡口封条”完整,组织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有序乘坐转运专车前往指定集中住宿点免费住宿。
司乘人员住宿期间要服从集中住宿点防控管理规定,每日核酸检测,不得交叉聚集,禁止各项聚集性活动。
司乘人员前往货车营地必须乘坐转运专车。转运到货车营地上车后,由货车营地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人员信息无误,粘贴“货车营地封条(黄色)”(见附件1)。
离锡卡口应查验封条是否完整。如封条损坏,拍照取证报警处置完毕后,车辆放行。
三、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涉及货运车辆必须从新吴区指定卡口进出,严格实施从哪个卡口入、由哪个卡口返程,不得从其他卡口返程,否则取消入区申报资格。新吴区卡口包括:G42苏南机场出口、S19无锡新区出口(鸿山)、S19无锡硕放出口、S230省道新安出口、G312国道鸿山出口。
(二)封条毁损的企业、司乘人员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盖章,报企业服务部门。企业、司乘人员如未出具情况说明或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形纳入“黑名单”,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货车营地参照一级防护标准防护,闭环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垃圾均作医废处置,厕所仅供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对外。
(四)各职能部门、街道(园区)需严格履行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从速落实、从严把关、从优服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前每日及时准确上报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严格把关,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五)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货车司乘人员,不遵守本通知要求、隐瞒个人旅居史等涉疫信息的,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货车营地、集中住宿点自2022年3月28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七)社会公众如发现来(返)锡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擅自下车或撕毁封条,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附件:
1.封条样式
一、入锡卡口封条
二、企业封条(粉色)
三、货车营地封条(黄色)
2.首批货车营地清单
一、货车营地(梅育路)
地址:梅育路102号,京瓷(无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东、无锡电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西空地。
二、货车营地(新荣路)
地址:新荣路3号,思柏精密模具以东、康明斯发电机以北空地。
注:货车营地将视停车需求动态增减。
3.企业物流车辆防疫自主申报平台
咨询电话:8279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