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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重要通告(常州市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12:19:40
The Beginning

  当前全球疫情仍呈高位流行态势,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压力持续存在,国内部分地区仍有本土新冠病毒肺炎小规模疫情发生,我市也出现了入境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的确诊病例,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外包装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为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底前,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按照“应种尽种”原则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尚未接种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8月1日起,我市将不再大规模组织18岁以上人群首针接种,同时将启动12-17岁人群首针接种。

  二、7月25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对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酒店、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KTV、网吧、健身房、旅游景区、银行、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监所、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工作。苏康码绿码并已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可自由流动,未完成接种的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有序流动。

  三、7月20日前,全市广大党员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接种禁忌症外要实现接种清零。所有面向公众服务的行业单位以及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进口货物的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未接种人员不得从事相关服务工作,要调离工作岗位。对履行不到位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督查对象。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四、各接种点为假期返常尚未接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家长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其尽快完成全程免疫。

五、所有参加大型活动相关人员(含大型活动的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等)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有禁忌症者除外),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会和参与会务工作,确需参加活动的必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需要您的参与,接种疫苗利己利民,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免疫屏障,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THE END

TAG:疫情  疫苗  病毒  人员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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