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与对象
1.第一阶段:每年5月—6月。
组织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各一个年级进行全员监测;
2.第二阶段:每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全样本抽测,城镇、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学校的各年级2个自然班(一年级除外)。
二、监测项目
具体监测项目由南通市教育局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中选定,于测试前一个月统一公布。
三、监测办法
1.第一阶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市教育局派员到场指导,监测成绩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一阶段的监测,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初中体育中考、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进行,也可单独组织。
小学六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初中三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2021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高中年级全员抽测,由市教育局组织专门的抽测小组,先对市管高中进行测试;然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局对市管高中测试的模式,组织区域内所属其他高中进行推磨式测试(市管高中先测A校,A校测B校,B校测C校,依次类推)。
7月初,由各县(市、区)统一公布辖区内各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校(含市管高中)成绩及排名,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公布市管高中排名。
2. 第二阶段: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抽测采用各县(市、区)推磨交叉互查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提前一个月公布抽测学校,各地教育局统一收集上报被抽测学校各年级学生名单(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市教育局提前一天确定抽测班级,各学校按指定格式提前准备好该班级学生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与上报稿一致)。
由各县(市、区)体育专干(或体育教研员)带队,选派体育业务骨干8-10人组成专门的测试小组(要有一名熟悉计算机统计应用的体育教师),负责到指定地区的学校组织现场测试;各抽测组负责录入成绩,统计被抽测学校各项目的成绩(含参测率)与综合成绩,以及整个抽测地区的项目成绩与综合成绩,将最终结果与测试材料一起交市教育局。
被抽测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籍卡打印盖章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测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由学校提交原因说明汇总表,分管校长、班主任、体育组组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最终统计分析以该校学籍人数为基数,计算参测率和综合成绩。
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全程抽查测试学校组织情况与抽测组测试工作开展情况。
12月底前,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地总体成绩及排名,并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对全市被抽测的学校进行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监测结果与运用
1.监测数据作为对地区、学校体育工作成效评价的基本依据之一;
2.监测数据作为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3.监测数据纳入每年南通市初、高中教学质量分析;
4.市管高中抽测成绩作为体现该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数据,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五、其他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2.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组织测试,加强测试现场秩序管理,严肃测试纪律;提供应急医务保障,全过程实施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布置相关测试场地,要求学生测试时穿便于运动的鞋和服装。
3.受测学校负责组织工作,抽测组负责测试与记录。测试完成后,受测学校分管校长和体育组组长须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复印或扫描留存。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