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2022年第7号)
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27日零时起,在第2号通告基础上,部分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每个包间不得超过10人,暂不允许组织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电影院、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健身房、游戏游艺娱乐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和宗教场所有序开放,控制人员聚集,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
三、棋牌室、麻将馆、歌舞厅(KTV)、酒吧、网吧、公共浴室、游泳馆等人员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四、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倡导线上举办,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从严控制人员规模,且须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批准。
五、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市教育局查验核准后有序开放。
六、养老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闭环运行。建筑工地继续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
七、加强社区小区、城中村管理。本小区(村)居民扫“徐州健康宝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小区(村);市民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出门。
八、各类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消杀管理,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逐一严格要求扫“徐州健康宝”、测体温、戴口罩,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和行程情况,提倡无现金支付。
九、市场监管、商务、文广体旅、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各类场所复工前检查验收和备案登记,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给予处罚。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新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