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长沙助企纾困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年4月19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纾解市场主体困难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具体部分政策如下:
(一)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 二)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三)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1%(其中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率按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的现行费率执行,阶段性降赀政策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四)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菁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致策,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阶段性扩围政策,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五)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政策全文>>>关于进一步纾解市场主体困难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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