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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1号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9 19:51:12
The Beginning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对有上海市全域及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吉林省、连云港市等地旅居史(行程码带*)的来(返)通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住),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11天严格健康监测,按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有其他省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码带*)的来(返)通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

  2. 对与周边疫情地区有往返需求的通勤人员由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建筑工地、学校、市场等分别落实“一周内不离通、不来通”的工作要求。确有必要离通的,返通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同上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3. 对周边疫情地区来(返)通车辆和人员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和健康码。过境车辆一律不得入境。

  4. 各镇(街道)、各社区(村)、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通人员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信息闭环。

  5. 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则缓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从严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从严控制活动规模,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6. 全区各旅游景点、医院、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养老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要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测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控制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要求。

  7. 在接收涉疫国家、国内城市快递和物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选择在户外通风处拆件,内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需拿回家中的内外包装以及邮件快件本身,按照“消一层、撕一层”原则,用消毒剂进行全面消毒后再使用;处理完邮件快件后及时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明确为涉疫物品的接触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按规范处置。

  8. 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离通,特别是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或地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若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请立即向社区(村)、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 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或违反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健康  口罩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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